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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领导最新任免公示_广西领导最新任免公示最新

zmhk 2024-05-18
广西领导最新任免公示_广西领导最新任免公示最新       在这个数字化的时代,广西领导最新任免公示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关于广西领导最新任免公示的今日更新,让我们一起跟上时代的步伐。1.广西壮族自治
广西领导最新任免公示_广西领导最新任免公示最新

       在这个数字化的时代,广西领导最新任免公示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今天,我将和大家分享关于广西领导最新任免公示的今日更新,让我们一起跟上时代的步伐。

1.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的领导分工

2.莫荣新的任免信息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2018修正)

4.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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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的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梁雨祥同志: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与市场信息处、纪检监察室。

       巡视员、副局长粟永华,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市场信息、扶贫工作,联系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市场信息处。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强同志:协助局长分管畜牧工作;分管畜牧业生产、科技、教育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管畜牧与饲料处、科技与对外合作处直属畜牧场站。

       党组成员、副局长施汉飞同志:协助局长分管渔业工作;分管安全生产、渔业生产、渔政渔港监督和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工作;分管渔业生产管理处、渔业执法行政监督管理处及直属水产场站。

       党组成员、总兽医师刘棋同志:协助局长分管兽医工作;分管动物防疫、医政药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分管防疫检疫监督处、兽医医政药政处。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梁 雄,协助党组书记分管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联系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

       副巡视员梁师华,协助局长分管科技与对外合作工作,协助施汉飞副局长分管渔港渔政监督和渔政工作,联系科技与对外合作处、渔港渔政监督处和渔政处。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纪豪,协助局长分管计划财务工作。

莫荣新的任免信息

       2015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决定:李新元同志任中共贵港市委书记。

       2015年12月11日,贵港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自治区党委决定,李新元同志任中共贵港市委书记,提名为贵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不再担任贵港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2015年12月14日,贵港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新元辞去贵港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2016年1月15日,贵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闭幕,李新元当选贵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2018修正)

       2014年12月26日,拟任广西副厅级领导职务。

       2015年01月15日,广西玉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莫荣新为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领导简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权限范围内对本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决定任免、任免、批准任免、撤职、接受或者批准辞职、推选或者决定代理人选、通过人选等人事任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第四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第五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任免、批准任免本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下列职务:

       (一)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任免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任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副主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通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

       (二)根据自治区主席的提名,决定自治区副主席的个别任免,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任免;在自治区主席缺位时,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决定自治区副主席的个别任免。

       (三)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任免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

       (四)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设区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设区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第六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推选或者决定下列代理人选:

       (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者缺位的时候,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代理主任的职务,直到主任恢复工作或者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为止。

       (二)自治区主席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者缺位的时候,从自治区副主席中决定代理主席的人选,直到主席恢复工作或者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席为止。

       (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者缺位的时候,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决定代理院长的人选,直到院长恢复工作或者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院长为止。

       (四)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者缺位的时候,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决定代理检察长的人选,并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别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直到检察长恢复工作或者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检察长为止。

       (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或者缺位的时候,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决定代理秘书长的人选,直到秘书长恢复工作或者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秘书长为止。第七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可以撤销本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下列职务:

       (一)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撤职案,决定撤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副主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职务。

       (二)根据自治区主席或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撤职案,决定撤销个别自治区副主席的职务,决定撤销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职务。

       (三)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撤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撤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须报最高人民法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四)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或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撤职案,决定撤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的职务。

       (五)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批准撤销设区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

       (六)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撤职案,决定撤销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七)根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建议,决定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五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本条前款第(二)、(四)、(六)项所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撤职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由主任会议提议,经常委会全体会议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由以后的常务委员会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

       撤职案在提请表决前,被提出撤职的人员有权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任会议决定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张虹 自治区工商局局长 党组书记 机关党委书记

       个人简历:

       女,汉族,1961年10月出生,辽宁庄河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国***,在职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自1991年起,先后任自治区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副处长、商标管理处副处长、广西商标协会秘书长(正处级)、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处长、市场规范管理处处长,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广西柳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广西百色市委副书记。现任自治区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领导和主持自治区工商局全面工作;主管自治区工商局人事处(基层工作处)、机关党委。

       王其贵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个人简历:

       男,汉族,1958年9月出生,安徽肥东人, 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9月加入中国***。在职大学学历。自1997年起,先后任广州军区空军政治部宣传处理论辅导室主任、干部处副处长、纪律检查处处长、干部处处长,空军南宁指挥所政治委员。现任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享受正厅级政治生活待遇)、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分管市场规范管理处、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直属专业市场管理局、机场分局、广西工商行政管理研究所;协助自治区工商局党组负责局机关工会、青年工作。

       廖和明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个人简历:

       男,汉族,1967年6月出生,广西全州人,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广西区党校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自2001年起,先后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助理调研员、来宾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来宾市经济技术协作招商办公室主任、来宾市招商促进局局长、来宾市投资投诉中心主任、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现任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兼)。协助局长分管反垄断和打击传销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信息化管理处、经济检查总队、广西工商行政管理经济信息中心和绩效考评工作。

       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广西领导最新任免公示”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